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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实质性运行的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项目支撑材料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01-08 浏览量:

各系:

为扎实推进学校升本工作,全面梳理我校实质性运行的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项目,确保相关材料真实、规范、可查,现请各系按要求报送项目支撑材料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报送范围各系负责建设或参与的所有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项目,包括国家级、省级项目(详见《实质性运行的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项目明细表》)。

二、材料报送内容请各系按照“一个项目一套材料”的原则,对照项目类型准备以下材料:

(一)通用材料(所有项目均需提供)

1.校企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。

2.合作单位资质证明(营业执照、企业简介等)。

3.项目立项文件或主管部门批复。

4.项目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。

5.校企联席会议纪要。

6.合作运行机制文件(如理事会制度、指导委员会制度等)。

7.学生实习实训材料(实习方案、名单、总结、企业评价)。

8.教师企业实践材料(实践计划、记录、企业评价、总结)。

9.共建课程、教材、资源证明(课程标准、教材、资源清单等)。

10.资源投入证明(如有)。

(二)专项材料(按项目类型补充)

1.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需提供:培养标准、课程体系、企业导师聘书、学生技能证书等。

2.“专精特新”产业学院需提供:产业学院建设方案、理事会名单、企业家进校园记录、校外实践基地材料等。

3.中文工坊项目需提供:建设方案、课程大纲、学员名单、培训记录、就业或实习证明等。

4.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需提供:建设方案、人才需求报告、学徒制培养方案、成果转化协议等。

5.工程研究中心/技术创新中心需提供:立项文件、科研项目合同、成果证明(论文、专利等)、技术服务合同等。

6.“麒麟工坊”实训基地需提供:培训方案、课程体系、精品课程材料、信创证书等。

7.数字创意类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需提供:学徒制协议、典型项目成果、技能大赛获奖证书、虚拟仿真课程材料等。

三、材料格式要求

1.纸质材料需按项目分类。

2.电子版材料按“项目名称+材料类别”命名,统一打包发送至校企合作部邮箱。

3.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,可追溯、可核查。

四、报送时间请各系部于2026年1月29日前完成材料报送,逾期将影响学校升本材料整体进度。
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:陈雪梅,联系电话:87625133,邮箱:xiaoqihezuobu2017@163.com。

附件:实质性运行的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项目明细表

校企合作部

2026年1月8日